Sunset
397 字
2 分钟
斑点,决战荒原
似乎是雀斑,似乎是牛皮癣。在身上,在腿上,在裂开的皮肤里。它长得不好看,我不喜欢看自己的身体,对于正青春而关注自己外貌的少女,这太难为情了。
奶奶劝我踏上逃荒的路途,她说,我一定能活着到南方的土地上。我清楚,运动几乎是我仅有的能拿得出手的东西,我的腿比飞禽的胸肌还要健壮,迈开的步伐比鹿还要轻盈,呼吸有如顺流的鱼似的舒畅,如果我选择不停歇地跑下去,生还几乎是明朗的——但我不愿意面对它。
脚下松软的泥土恳求我留下来,倘若它不如此低垂,我也会拾起我的枪,用绷带缠住我引以为豪的长发。
皮肤的斑点更加猩红,我讨厌它。是流行的热病吗?在遥远的西边,有很多人,很多人因此而失去性命。我触摸着岩石般粗糙的皮肤,向下蜿蜒的根是寄生物。用皮鞭驱使同胞向前进击,雪花贴敷在疮点上更加刺目。在坑底,我们挽着手唱歌,火光照映着彼此的皮肤而不发觉烫烧,如易卜拉欣一样。歌声盖过了号角,不去留心声音中的颤抖,以及声带的沙哑。
没有铁骑折射的冰光,没有薪柴焚灼的炙热,我们心连着心,在安魂曲中蒙着眼睛回到祖先的怀抱中。